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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发布
《岱山县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明确
将我县交付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
或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的电梯
纳入更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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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方式有
更新、改造、大修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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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采用“先到先得”申请方式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大修、改造、更新项目,分别给予大修、改造、更新费用50%的财政补助,补助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2.5万元/台、5万元/台、10万元/台。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更新检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经安全评估后不实施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其安全评估费用(限一次)由属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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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梯更新
实施方案有8个步骤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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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请条件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是指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且经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改造、大修,下同)的住宅老旧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可以单元、幢或住宅小区为单位向乡镇(社区)提出申请。
02
安全评估
申请通过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直接或通过乡镇(社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应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一般修理、大修、改造、更新等四类整改建议。
03
意愿征求
经安全评估需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初步意见征求,并经相关业主表决同意。经申请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表决结果和初步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业主公布。
04
方案确定
承担更新工作的单位编制详细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方案,包括电梯(或部件)拆除方案,新电梯(或部件)规格、费用、施工周期等内容,经业主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
05
施工实施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签订书面委托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已经表决同意的更新方案进行施工。
06
竣工验收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竣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07
使用登记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08
申请补助
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按规定向岱山县住建部门申请电梯更新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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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岱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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