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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茶座>又是因为这!舟山翁某某,拘留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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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城事]又是因为这!舟山翁某某,拘留2日![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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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恒福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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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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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陀消防巡查时发现

一店铺门口违规电焊作业

现场火花四溅

周边堆满电池等易燃物!

更可怕的是——

施工人员无证上岗+未办审批+零消防措施!

mQVc ZV  

图片:640 (7).jpg

?k6P H"M  

违规现场触目惊心!

eh@6tr zp=  

图片:640 (9).jpg

b7X-mkF  

图片:640 (10).jpg

YJioR4+q  

图片:640 (11).jpg

*""JE'wG  

普陀消防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时发现

周边店铺存有可燃物、电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电焊作业区域与店面未达到有效安全距离

\M@9#bd  

检查人员当即开展查证、核验等工作

发现施工人员翁某某

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未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更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eKv t5&@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2天!

N{lj"C]L  

7月10日,由普陀区消防救援大队移交至公安机关,当事人翁某某的行为因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翁某某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hC[>t<  

图片:640.png

?zypF 5a  

图片

]klP.&I/0  

2(s+?n.N  

I(i/|S&^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37 #|X*L  

发现违规怎么办?举报方式看这里!

O{0TS^  

发现身边有违规动火作业

大家可以

拨打电话12345或12350举报

或在“浙里办”APP上

搜索消防“隐患随手拍”应用

将隐患上报

来源: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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