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设为首页
全站首页 全站导航 手机版 |
  • 家装
  • 房产
  • 婚嫁
  • 招聘
  • 交友
  • 律师团
全站首页
  • 岛城茶座
  • 岛城茶座
  • 情感天空
  • 吃喝玩乐
  • 吃喝玩购
  • 游山玩水
  • 同城活动
  • 生活指南
  • 法律咨询
  • 心理咨询
  • 打听求助
  • 求医问药
  • 投资理财
  • 消费曝光台
  • 人生大事
  • 结婚课堂
  • 妈咪宝贝
  • 房产聚焦
  • 家居装修
  • 港城车友
返回顶部

>岛城茶座>事关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舟山发布最新公告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
123
  • 新帖
  • 8060阅读
  • 23回复

[舟山城事]事关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舟山发布最新公告[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桃花金毛小事

UID:893107

  • 注册时间2018-04-02
  • 最后登录2025-08-20
  • 在线时间3小时
  • 发帖1556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水头
发帖
1556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08-18
 
亲!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朋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大舟山。 已经有帐号? 点击登录

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r^!{  

2025年6月25日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M+>`sj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5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Pf_F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2025年6月25日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B0}~G(t(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XK0KYhgW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F4#g?R ::U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有关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YB))S!;Ok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Z [Xa%~5>5  

第五条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设。

QWnndI_4p  

第六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核准的地点、时间经营。

fN%jJ-[d  

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

(二)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保护区;

(五)山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

(六)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饮用水源保护区;

(九)高层建筑、商品交易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公墓区、停车场;

(十)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由公安机关组织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有关单位应当落实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_cH @I?B  

第八条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根据应急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b}9[s  

第九条除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以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除下列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一)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因重大传统节日、重要民俗活动、重大公共活动,市、县(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FwAKP>6*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交通秩序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监护。

\BV 0zKd  

第十一条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根据国家、省以及本规定,依法将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和种类、规格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并做好燃放安全提醒和风险防范工作。

D0G-5}s`  

第十二条婚庆、殡葬服务提供者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提供燃放服务;

(二)不得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提供协助或者便利。

倡导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

eitu!=u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或者举报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b8KsR=]4I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f( ~@Q: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Lm*VN~2  

第十六条婚庆、殡葬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燃放服务,或者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提供协助或者便利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y G+  

I+ l%Sn#\  
来源:舟山发布
共32条评分 ,元宝+32
星星点亮你我 元宝 +1 - 08-20
善人善心 元宝 +1 - 08-20
神清气爽 元宝 +1 - 08-19
zhouyuechun 元宝 +1 - 08-19
平淡的心 元宝 +1 - 08-19
陌丄埖幵 元宝 +1 - 08-19
小柠檬nrw 元宝 +1 - 08-19
qianzhuquyuehui 元宝 +1 - 08-19
网中散散步 元宝 +1 - 08-19
niuniu猪 元宝 +1 - 08-19
12
0
回复
举报
分享到 淘江湖 新浪 QQ微博 QQ空间 开心 人人 豆瓣 网易微博 百度 鲜果 白社会 飞信
离线海洋星

UID:559363

  • 注册时间2017-03-19
  • 最后登录2025-08-23
  • 在线时间144小时
  • 发帖14986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14986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08-18
 
共4条评分 ,元宝+4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董小贤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金小妮妮妮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里皮168

UID:291584

  • 注册时间2015-05-08
  • 最后登录2025-06-24
  • 在线时间1小时
  • 发帖14198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14198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08-18
 
噢哦哦
共3条评分 ,元宝+3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金小妮妮妮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阔鱼的阿毛

UID:298718

  • 注册时间2015-09-20
  • 最后登录2025-08-22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9341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政委
发帖
9341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08-18
 
爹头娘
共3条评分 ,元宝+3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金小妮妮妮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金小妮妮妮

UID:1470950

  • 注册时间2022-03-14
  • 最后登录2025-08-21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26985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26985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08-18
 
收到了
共2条评分 ,元宝+2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wyjwyjwyj

UID:1485209

  • 注册时间2022-04-21
  • 最后登录2025-08-22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2944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实习三副
发帖
2944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08-18
 
知道了
共2条评分 ,元宝+2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屌妹

UID:328151

  • 注册时间2016-06-05
  • 最后登录2025-08-18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650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木工
发帖
650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08-18
 
晚上小干岛那边在燃放烟花
共2条评分 ,元宝+2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wyjwyjwyj

UID:1485209

  • 注册时间2022-04-21
  • 最后登录2025-08-22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2944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实习三副
发帖
2944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08-18
 
新规出台
共2条评分 ,元宝+2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韩冰焰 元宝 +1 - 08-18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lvxiaoting123

UID:593419

  • 注册时间2017-05-04
  • 最后登录2025-02-10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5967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二副
发帖
5967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08-18
 
知道了
共1条评分 ,元宝+1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四维空间

UID:1033861

  • 注册时间2018-11-21
  • 最后登录2025-08-23
  • 在线时间463小时
  • 发帖25767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25767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08-19
 
哦
共1条评分 ,元宝+1
雪花飘啊飘 元宝 +1 - 08-19
回复 评分
举报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
123
https://bbs.dazhoushan.com
访问内容超出本站范围,不能确定是否安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 或 注册
进入高级模式
  • 文字颜色
 
隐藏 快速跳转
岛城茶座
岛城茶座 情感天空
吃喝玩乐
吃喝玩购 游山玩水 同城活动
生活指南
法律咨询 心理咨询 打听求助 求医问药 投资理财 消费曝光台
人生大事
结婚课堂 妈咪宝贝 房产聚焦 相亲交友 家居装修 港城车友
网站服务
大舟公益 意见与建议
政务互联
同在舟山 网警警务室
站务中心
回收站
关闭
图片在线马赛克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请用鼠标在图片区域涂抹
撤销 保存
关闭 选中1篇
评分
同住一座城  爱上大舟山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 QQ空间
  • 公司简介
  •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团队邮箱
  • 合作伙伴
  • 电话联系
  • 帖子处理
  • 广告及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其他服务
  • 无图版
  • 手机版
  • 微信
  • 会员制度
  • 版主申请
  • 版主守则
  • 账号解禁
  • 帖子删除/申诉
  • 会员待遇/处罚
  • 用户认证
Copyright © 2008-2016 DaZhouShan.com All Right Reserved.
大舟山 版权所有 浙B2-20100466 浙网文【2020】2606-119号 浙公网安备 33099802000412号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朱和鸽 律师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580-2282227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刻关注大舟山微信
同住一座城,爱上大舟山
扫描二维码,
下载大舟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