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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6月6日上午,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的见证下,嵊泗县检察院与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浙海大签订了嵊泗厚壳贻贝司法蓝碳认购协议,以5万元“买下”嵊泗厚壳贻贝养殖惰性有机碳汇量500吨。这是我市首单“海洋公益诉讼+嵊泗贻贝蓝碳”交易,也是嵊泗贻贝碳汇资源首次实现市场化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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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浙江海洋大学
蓝碳交易,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一个重要举措。此次认购资金源自嵊泗县检察院去年办理的一起海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通过司法蓝碳认购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切实转化为生态保护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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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此次碳汇的“卖方”,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贻贝养殖户418户、养殖面积2.23万亩,养殖区域蕴含较大的蓝碳资源。浙江海洋大学科研团队经多年研究,创新提出了“贝—藻—菌(3M)”共同体增汇新方案,科学核算出该公司养殖的厚壳贻贝惰性有机碳汇量共计2000吨左右,并形成了《嵊泗县厚壳贻贝养殖惰性碳碳汇核算报告》应用于司法实践。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和探索司法蓝碳工作,在得知浙海大创新碳汇核算成果后,我们立即根据该科研团队形成的专业核算报告,加快推进司法蓝碳工作进程。”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旭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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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舟山检察
今年5月21日,首例厚壳贻贝惰性碳碳汇项目在舟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专家评审,嵊泗贻贝蓝碳交易贴上了“技术认证标签”。这意味着“以碳代偿”的海洋生态替代性修复模式,将成为舟山生态修复补偿的新方式,将产生积极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贝类养殖贡献司法蓝碳,可以说是我国贝类蓝碳研究上的一个里程碑。”在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严小军看来,司法蓝碳既让嵊泗贻贝养殖成为海岛共富的经济样板,也为生态保护提供了舟山特色方案,实现经济与生态“共富”。
贻贝是海洋碳汇的直接产生者。据企业方代表透露,贻贝海洋碳汇交易收益,将主要使用于和贻贝养殖全过程相关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贻贝产业的升级发展。
据介绍,此次司法蓝碳交易不仅推动海洋碳汇资源与司法保护机制深度融合,更探索出一条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与渔民增收的多赢路径,为蓝色经济与绿色司法协同发展提供了鲜活实践。
来源:竞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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