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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近期,舟山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检查,并对以下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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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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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对象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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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2025年5月13日,检查人员在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莲洋街139号的恒大御府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在架空层违规停放充电,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作为管理单位未及时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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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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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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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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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陈某某在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嵊山营业厅)安全出口区域实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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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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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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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祝为戎蟹笼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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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检查人员在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兴东大道22号的岱山县祝为戎蟹笼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的行为,岱山县祝为戎蟹笼加工厂作为管理单位未及时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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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岱山县祝为戎蟹笼加工厂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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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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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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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赵某某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弘生大道457号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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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V,eH E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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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提 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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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的使用
与我们息息相关
一旦因违充违停引发火灾
将带来巨大危害
请各企业、居民朋友 :KsBJ>2ck
自觉遵守电动车充停规定
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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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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