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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事关你我!
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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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消防监督执法改革,推进全市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年度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将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制定《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一、抽查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文明检查、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抽查主体
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县)、功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抽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一般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五、抽查方式
(一)抽查形式。抽查形式分为双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跨区域抽查四种形式,以双随机抽查为主,重点专项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跨区域抽查为辅。
(二)检查形式。实地检查。
六、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等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七、抽查频次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年应监督抽查一遍,属于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两年应检查一遍。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消防行业重点单位信用评价信息,原则上对同一监管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存在信用监管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二)一般单位。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公共信用信息,原则上对同一监管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存在信用监管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三)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k7cM.<s!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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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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