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设为首页
全站首页 全站导航 手机版 |
  • 家装
  • 房产
  • 婚嫁
  • 招聘
  • 交友
  • 律师团
全站首页
  • 岛城茶座
  • 岛城茶座
  • 情感天空
  • 吃喝玩乐
  • 吃喝玩购
  • 游山玩水
  • 同城活动
  • 生活指南
  • 法律咨询
  • 心理咨询
  • 打听求助
  • 求医问药
  • 投资理财
  • 消费曝光台
  • 人生大事
  • 结婚课堂
  • 妈咪宝贝
  • 房产聚焦
  • 家居装修
  • 港城车友
返回顶部

>岛城茶座>上班睡觉1小时被开除,法院判了!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
123
  • 新帖
  • 5758阅读
  • 19回复

[舟山城事]上班睡觉1小时被开除,法院判了![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桂花城业主

UID:893057

  • 注册时间2018-04-02
  • 最后登录2025-05-22
  • 在线时间1小时
  • 发帖533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木工
发帖
533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9
 
亲!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朋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大舟山。 已经有帐号? 点击登录

张某是江苏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工作已有20年。今年,因为在上班时,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辞退,张某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图片:640 (1).png

4(O;lVT}  
k5ZkD+0Jo  
据报道,张某是公司一部门经理,事发前一天,因为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张某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

`SH#t3 5,  

图片:640.webp.png

oM4Q_An  

~D$?.,=l  

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

后来,公司工作人员向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工会出具《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在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图片:640.webp (1).png

o6LZ05Z-&  
~!A*@a C  
同日,公司向张某出具《解除劳动该合同通知书》一份,载明:“张某同志:你于2004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上班期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经与工会协商同意,决定解除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后你与本公司将无任何劳动关系。” 

E` aAPk_ y  

图片:640.webp (2).png

M);@XcS  

;4] sP^+  

图片:640.webp (3).png

k~+(X|!5w  

vx&r  

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法院。
~:M"JNcs  
法院审理查明:
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
|wYOO(!  
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h%yw'?s  
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量,张某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某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且张某入职公司20年,并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T~" T%r  

来源:中国青年报、南京零距离

共24条评分 ,元宝+24
雏菊地996 元宝 +1 - 2024-11-21
zhouyuechun 元宝 +1 - 2024-11-20
晨曦wxx 元宝 +1 - 2024-11-20
舟山茉莉花 元宝 +1 - 2024-11-20
yomi0511 元宝 +1 - 2024-11-20
爽快一只几 元宝 +1 - 2024-11-20
夏冰夏冰 元宝 +1 - 2024-11-20
冷色、之翼 元宝 +1 - 2024-11-20
槑呆呆 元宝 +1 - 2024-11-20
麦斯汀金良芳 元宝 +1 - 2024-11-20
0
回复
举报
分享到 淘江湖 新浪 QQ微博 QQ空间 开心 人人 豆瓣 网易微博 百度 鲜果 白社会 飞信
离线1876804552

UID:919020

  • 注册时间2018-05-01
  • 最后登录2025-05-17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911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铜匠
发帖
911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14楼) 发表于: 2024-11-20
 
上班期间睡觉一小时,虽然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但如果每个员工都这样,那公司制度不就是乱套了吗?管理层还怎么管理?但话说回来,开除确实过分了,给点处罚以于警告就可以了。
共条评分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hzw1205

UID:919515

  • 注册时间2018-05-03
  • 最后登录2025-05-22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12072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12072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9楼) 发表于: 2024-11-20
 
本身看到侬就难看了,还上班睡觉,不拿下你拿谁。
共1条评分 ,元宝+1
舟山市热心网友 元宝 +1 - 2024-11-20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huntyhui

UID:1103626

  • 注册时间2019-08-21
  • 最后登录2025-05-18
  • 在线时间42小时
  • 发帖1404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水头

发帖
1404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4-11-19
 
吸能大战
共1条评分 ,元宝+1
舟山胖菩1 元宝 +1 - 2024-11-19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里皮168

UID:291584

  • 注册时间2015-05-08
  • 最后登录2025-05-22
  • 在线时间1小时
  • 发帖11244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11244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4-11-19
 
工会
共条评分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zmf556555

UID:734613

  • 注册时间2017-10-13
  • 最后登录2025-04-06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6258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大副
发帖
6258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4-11-19
 
什么公司
共条评分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误会就误会了

UID:1528981

  • 注册时间2023-11-30
  • 最后登录2025-04-09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8787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政委
发帖
8787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24-11-19
 
噢
共条评分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抬抬琴煌

UID:1523875

  • 注册时间2023-05-16
  • 最后登录2025-05-22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7277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大副
发帖
7277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24-11-19
 
共条评分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峰子fengzi

UID:1015129

  • 注册时间2018-10-13
  • 最后登录2025-02-07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18675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船长
发帖
18675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24-11-19
 
诶
共1条评分 ,元宝+1
hzw1205 元宝 +1 - 2024-11-20
回复 评分
举报
离线心若在梦就在

UID:299535

  • 注册时间2015-09-26
  • 最后登录2025-05-22
  • 在线时间0小时
  • 发帖6248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金币0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大副
发帖
6248
金币
0
  • 加关注
  •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24-11-19
 
哦哦
共条评分
回复 评分
举报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
123
https://bbs.dazhoushan.com
访问内容超出本站范围,不能确定是否安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 或 注册
进入高级模式
  • 文字颜色
 
隐藏 快速跳转
岛城茶座
岛城茶座 情感天空
吃喝玩乐
吃喝玩购 游山玩水 同城活动
生活指南
法律咨询 心理咨询 打听求助 求医问药 投资理财 消费曝光台
人生大事
结婚课堂 妈咪宝贝 房产聚焦 相亲交友 家居装修 港城车友
网站服务
大舟公益 意见与建议
政务互联
同在舟山 网警警务室
站务中心
回收站
关闭
图片在线马赛克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请用鼠标在图片区域涂抹
撤销 保存
关闭 选中1篇
评分
同住一座城  爱上大舟山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 QQ空间
  • 公司简介
  •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团队邮箱
  • 合作伙伴
  • 电话联系
  • 帖子处理
  • 广告及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其他服务
  • 无图版
  • 手机版
  • 微信
  • 会员制度
  • 版主申请
  • 版主守则
  • 账号解禁
  • 帖子删除/申诉
  • 会员待遇/处罚
  • 用户认证
Copyright © 2008-2016 DaZhouShan.com All Right Reserved.
大舟山 版权所有 浙B2-20100466 浙网文【2020】2606-119号 浙公网安备 33099802000412号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朱和鸽 律师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580-2282227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刻关注大舟山微信
同住一座城,爱上大舟山
扫描二维码,
下载大舟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