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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联合新城综合执法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高校)、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行风监督员队伍,对新城部分机关单位食堂开展了“红黑榜”评价检查。评价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厨房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食品采购贮存、菜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设置、餐厨废弃物处理等,以及文明餐饮和反餐饮浪费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考虑日常巡查和当日现场检查评价情况,最终评选出红榜2家,黑榜3家。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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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榜1
舟山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主楼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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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舟山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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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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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理由:
1、证照、健康证、制度规范上墙。
2、食堂内整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专间厨师穿戴整齐,操作规范,布局合理。
4、冰柜内食品储存规范,放置整齐有序,并按规定贴有标签。
5、三防设施、色标管理、设备定位、垃圾分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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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榜2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6号楼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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