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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茶座>行人闯红灯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被轧身亡!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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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城事]行人闯红灯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被轧身亡!法院判了[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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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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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海高院公布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轧。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现场监控 上海普陀法院 供图

2024年5月某天早上7时许,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东侧人行横道,闯红灯过马路行至约5米处时,骑电动自行车的林某刚好经过,发生碰撞后,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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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恰逢对面路口机动车道变绿灯放行,刘某驾驶的小客车起步躲闪不及,导致林某遭车辆碾轧受伤,周某见状却逃离现场。后电动车主林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当天,周某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s6':~4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周某在事发后迅速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系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司机、骑车人、行人

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

.hgc1  

上海普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表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刑法中并未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作出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抑或是行人,如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v%> ?~`Y  

薛依斯介绍,虽然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但弱势并不意味着可以做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严重后果,同样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罚。正如本案中,周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过马路,而致林某死亡,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此外,除了类似常见的“闯红灯”等“小”违法行为,日常交通中,还有不少因“疏于观察”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如最典型的“开门杀”行为:司机或乘客在停车后没有注意观察,突然打开车门造成他人摔倒受伤甚至死亡的,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ZeK*MPxQ  

来源:上海高院、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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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4-09-05
 
行人也要注意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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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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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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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机动车不需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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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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