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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方法千千万
注意啦!
这种行为 指定“刑”
究竟是怎么个“刑”法
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前因后果
过去的几年里赖某某先后成立两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招募赵某担任门店经理、乐某某担任销售顾问等,虚构理财项目和企业背景,在舟山地区采用发放广告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宣传,允诺高额利息回报,与不特定集资参与人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等合同。赖某某利用上述两家公司向27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460万余元,尚有278万余元未归还。
注意了,该行为是非法集资!
要判刑!
图片:微信截图_20240615204544.png ? 4qN>uW=
图片:微信截图_20240615204544.png
区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与前罪集资诈骗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对赖某某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乐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B3 0d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承诺无风险、高回报,时常打着“安全理财”的名号出现在人们面前。殊不知,这些所谓的“高收益”不过是空中楼阁,是非法集资者利用人们对高收益的渴望,钓取投资者本金的诱饵。投资者一旦坠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就可能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资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区法院提醒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且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其间,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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