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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抽检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16类食品148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43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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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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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水产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延伸抽检样品、调味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蛋制品等16类食品1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43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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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菜场摊位杨露露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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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舟山市新城万玉莲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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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舟山市普陀区云尚超市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噻虫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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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舟山市定海区泰成食品超市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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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舟山市定海区泰成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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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要求定海、普陀、新城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核查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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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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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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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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