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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吃饭时间阅读
近日
舟山一小区物业被罚款了!
为什么呢?
喏,大家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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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真的太恶心了!
谁家小区的垃圾房长这样?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0月
……
定海区分类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昌国街道某小区易腐垃圾多日未清运,导致垃圾腐烂、发臭,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更是爬满蛆虫,场面触目惊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移交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国执法中队处置。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点位进行巡查,并核实了上述现象,并对该物业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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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拍摄图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参照相关规定,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国执法中队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做出了罚2000元、缴滞纳金600元的处罚。这也是定海区首次针对该行为进行处罚。
定海区分类办相关负责人:
物业公司作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更应履行好自身职责、提高分类意识,落实责任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分类的积极践行者。
分类+投放
这两个动作看似简单
却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环节
任何一方“失守”
都会影响分类工作的推进
希望各小区引以为戒
共同打造美丽干净生活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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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竞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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