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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父母赠与子女房产 BPqGJ7@
一般会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进行 LhzMAW<L4
这样操作虽然简便
但也存在法律风险!
舟山一对夫妇就因此
把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
……
2021年8月,定海的朱某夫妇和儿子儿媳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成交总价16万余元。然而直到房屋过完户,儿子儿媳分文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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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朱某的儿子儿媳闹离婚。朱某便向他们催讨房款。儿媳却声称,房屋是无偿赠送的。多次催讨无果后,朱某夫妇便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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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签订了买卖合同
怎么又成了赠送的房屋?
定海区人民法院金塘法庭庭长叶茜表示,该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是非常典型的阴阳合同案例,“即原、被告(朱某夫妇和儿子儿媳)通谋完成了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法律行为。”
定海区人民法院金塘法庭庭长 叶茜
该案例中,阳合同就是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而阴合同就是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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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画面
以买卖为名、实际赠与的房屋
能收回吗?
一审法院调查后确认,朱某夫妇和儿子儿媳通谋完成了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法律行为,且赠与的财产已实际转移给受赠人,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因此,朱某夫妇主张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返还房屋,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朱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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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fgC"2H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M\'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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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父母和子女之间如有买卖房屋意愿,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交易,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来源:竞舟新闻 pO~c<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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