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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aj dO/?(Y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在全市开展强化船舶修造
“一厂多租”、电气焊等
重点领域安全检查
并对执法发现的3起典型案例
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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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3年12月27日下午,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普陀区某船厂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内一仓库存放了约50桶闪点为22℃至31℃的油漆,与该仓库贴邻的房顶上方设置了集装箱值班室,内部设有床铺、被子,有明显的人员休息过的迹象,已构成员工休息室与甲类火灾危险性仓库贴邻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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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3.3.9第一款“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的安全要求,市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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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12月27日,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普陀区某船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船厂码头靠泊修理的油船上正在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其中一名正在高处进行脚手架搭设的工人未按《特种作业目录》3.1的要求取得“登高架设作业”证书。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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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将对该工人所在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d#Hh&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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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月4日,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普陀区某船厂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内在修的某渔船货舱正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未进行有效通风,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第2点“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该渔船驾驶台一层半密闭空间内,作业人员使用液化丙烷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未将割炬、胶管拉出舱外,违反了《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AQ7007-2013)“不应在密闭和半密闭舱内使用比重比空气大的丙烷、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和“焊(割)炬和胶管的安全要求,应遵守以下要求:终止作业或作业结束,作业人员应将割炬和胶管拉出舱外”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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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三项当场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暂时停止该渔船的动火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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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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