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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保护环境 从自己做起!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
对物流运输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情况
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检查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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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6家物流公司于11月20日在小菜园码头物流仓库,收集、运输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清理场地内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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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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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事人已于第一时间整改完毕,并态度良好,可从轻处罚。故对嵊辉物流、兄弟物流、海岛物流、战友物流、忧科物流和嘉莹物流这6家物流公司负责人分别处200元罚款,共计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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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通过教育指导和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部门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紧盯物业企业、环卫企业、餐饮企业,对物业分类责任不落实、环卫企业混收混运、餐饮企业餐厨垃圾未定点收运的,严管重罚,助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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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共建美丽嵊泗
垃圾分类不可能一蹴而就,贵在久久为功。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让越来越多人逐步变“随手扔”为“随手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市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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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嵊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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