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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菜单中
是否标明是预制菜?
是否存在
以预制菜充当“现做现炒”现象?
3月14日,普陀区检察院
对辖区餐饮店是否明示“预制菜”
进行了“回头看”
随着餐饮行业的迅速发展,预制菜的使用日益普遍,甚至出现部分商家以预制菜冒充现做现炒菜品的现象。早在去年12月,普陀区检察院就针对这一现象,率先开展了预制菜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通过数据碰撞采集虚假宣传店铺,通过筛选“现炒”“月销量”等关键词,精准定位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的店铺,获取了大量待核查线索。随后,通过实地采买、蹲点观察以及走访约谈等多种方式,对这些线索展开初步调查。
“部分商家将‘现炒’作为吸引消费者的卖点,实际却使用了大量的预制菜品,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承办检察官张铁玲告诉记者,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调查,该院收集了700份问卷,发现97%以上的消费者认为餐饮店使用预制菜需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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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0日,普陀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普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餐饮店使用预制菜是否需要明示”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通过展示前期调查数据和问卷结果,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当推广餐饮使用环节明示制度,监管部门应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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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普陀区检察院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加强对预制菜的监管,督促加强餐饮行业监管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刻在全区开展了预制菜专项整治,依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未如实宣传行为进行跟进监管,督促整改。
普陀区检察院同时联合市饭店餐饮行业协会向普陀主城区中大型饭店餐饮企业发出倡议书,号召餐饮行业规范使用预制菜,明确不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需公开承诺;对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鼓励在公示栏展示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等信息。
截至目前,普陀区已对27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发出监督意见书9份,4家餐饮单位在外卖平台、店堂海报上去除相关宣传文字。
“以前广告标语‘现点现做’的菜不少都是预制菜,现在餐厅公示栏里标注了哪些菜品是预制菜,消费者点菜时看得明明白白,吃得也更放心了。”日前,在“回头看”时,一位就餐的市民对检察官如是说道。
作为旅游城市,餐饮业更要让游客吃得放心。“目前,我们正在通过‘检察建议+政协提案’机制,将预制菜食品安全问题转化为政协提案,逐步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张铁玲说。
来源: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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