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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吴某某、杨某某危险作业罪一案,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区休闲渔船、海钓船舶船东船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60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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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9月,吴某某、杨某某无视安全管理制度,且杨某某在未取得《高速(游)艇驾驶证》及渔业船舶驾驶资格证书情况下驾驶船舶,其二人违规从事非法载客,超航区航行,未按要求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未携带便携式甚高频,且擅自拆除固定式北斗船舶示位设备,造成船舶在无动力状态下发生长时间失联险情,险情发生后无法及时反馈并搜救困难,严重扰乱海上交通及社会管理秩序,极易发生碰撞、侧翻沉没、人员落水等安全事故,对船上4名人员人身安全带来重大现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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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且属共同犯罪。两名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二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普陀法院当庭宣判二被告人犯危险作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被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小型船艇行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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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对海钓船艇、休闲渔船船东船长开展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现场通报近期全区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海钓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工作指引》,对6艘违规的海钓船舶取消纳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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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庭审不仅对被告人危险作业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刑事打击,也给相关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旁听这次案件庭审,我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深刻意识到船舶无证驾驶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海钓船船长吴佳伟说,今后他会时刻以这次案件警示自己,在出海过程中,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服从公司及职能部门的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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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也给我们公司敲响了警钟。”金鳌船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介山表示,今后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休闲船艇管理以及船东、船长安全教育等工作,同时定期组织船东、船长参加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注重“以案说法”,为广大游客、钓客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海上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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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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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飞大爷:好的 (2024-11-29 07:51) nN$Y(2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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