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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建立优化生育
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若干措施》
十条细则发布
各项奖励优惠该如何申领?
一起来看
01
育儿补贴
父母一方以及二孩、三孩户籍在普陀区,且在市内生育的家庭,在孩子0-1岁期间发放一次性育儿补助,二孩家庭补助金额为5000元;三孩家庭补助金额为12000元。
申报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普陀区户籍;
2.拟申报补贴的二孩、三孩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拟申报补贴的二孩、三孩在舟山市内助产机构出生且落户普陀区;
4.拟申报补贴的二孩、三孩在2024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育儿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和拟补贴子女户籍由外地迁入的,需在原户籍地未享受过同类型补贴。
发放方式: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发放一次。
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6月底向二孩、三孩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育儿补贴申请,填写《舟山市普陀区育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离婚或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当年度未申报的,可在下一年6月底前进行补报。
申报材料:
1.《舟山市普陀区育儿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户籍地保存、一份区卫健局保存);
2.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拟申请补贴的二孩、三孩户口本复印件;
3.拟申请补贴的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如夫妻一方和拟申请补贴的二孩、三孩户籍均由外地迁入普陀区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卫健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同类型补贴的证明原件;
5.有离婚情况的,且一孩、二孩或三孩均由一方抚养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6.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咨询电话: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0580-3802715。
02
托育补贴
对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入托保育费按缴费基数给予30%减免补助,三孩给予100%减免补助,入托保育费的缴费基数超过普惠性收费标准部分不计入减免范围。
1.拟申报补贴的二孩、三孩及以上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2.拟申报补贴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在普陀区已备案托育机构入托且落户普陀区,年龄在0-3周岁(0-36个月)以内。
补助标准:
按缴费基数二孩减免补助30%,三孩及以上100%减免补助。
补助方式:
已备案托育机构于每年1月、7月向区卫健局提出申请,由托育机构向家长收集相关材料,以申请补助对象的实际入托人员、入托时间和收费为依据,按管理部门核查确定,减免费由区卫健局补助给入托婴幼儿家庭。
补助说明:
入托缴费基数超过普惠性收费标准的部分不计入减免范围,补助费按日计算。二孩、三孩及以上由区卫健局按生育信息登记确认,特殊情况可由当事人提出说明并由镇街道卫健部门核实情况再确认。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0580-3802740。
03
母婴安康险
对夫妻一方户籍在普陀区的三孩及孕妇免费提供每年最高200万元的“母婴安康保险”,保险期自怀孕期起,到孩子1周岁结束,分担保障孩子及其母亲出现意外情况的经济压力。
2.拟申报补贴的三孩及以上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在2024年1月1日以后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即可向普陀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母婴安康险。
保险内容:
保险期从向普陀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后直到三孩1周岁为止,保险对象为母亲和三孩及以上,总保价为200万元的意外商业险。
生育三孩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登记卡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0580-3801863。
04
入园补贴
对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三孩,在本辖区内幼儿园就读期间以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学年最高减免2000元(每学期最高减免1000元)保教费。
1.夫妻一方且享受政策的子女均具有普陀户籍;
2.须在普陀区内学校就读的子女;
3.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4.二孩、三孩指2020年2月3日以后出生的在本辖区幼儿机构入园的幼儿。
每年3-4月份由各幼儿园统计相关信息并初审,5月份区教育局复审,6月区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补助资金。
申请材料:
《舟山市普陀区二三孩入园补贴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登记服务卡;入园机构收费票据和入园证明等。
普陀区教育局,0580-3012542;0580-3064829;0580-3028038。
05
入学优待
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阶段,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按家长意愿可以选择跟随一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户籍在普陀区的三孩,按家长意愿可以在区内任意选择入园、入学。
3.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以普陀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办理入学报名的方法与时间为准。
普陀区教育局,0580-3012542、0580-3064829、0580-3028038。
06
课后服务优惠
三孩家庭的子女均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和寒暑假托管服务。
3.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申报时间与地点:
每学期开学的1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学生向学校提交课后服务免费申请;每期末结束的1个星期内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学生向学校提交寒暑假托管服务免费申请。学校汇总三孩家庭子女相关信息报区教育局。
《舟山市普陀区三孩家庭课后服务及寒暑假托管服务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登记服务卡等。
07
新婚礼包
对于夫妻一方户籍在普陀区登记结婚且参加免费婚检的夫妇,每对给予价值500元的礼包。
领取对象: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舟山市普陀区户籍;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初婚,且女方年龄不高于50周岁;
3.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一个月内完成婚检;
4.在舟山服役婚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礼包内容:
包含200元甜品券及价值300元的礼品。
领取流程:
1.新人完成结婚登记;
2.婚检宣传员审核礼包领取资格,引导建议新婚夫妇至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开展免费婚检,并为同意免费婚检的新婚夫妇发放《礼包领取审核单》;
3.新婚夫妇至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完成免费婚检,工作人员完善《礼包领取审核单》;
4.新婚夫妇凭《礼包领取审核单》,无需等待婚检结果即可前往舟山市普陀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新婚礼包。
(符合条件的新人也可先完成免费婚检,由区妇健中心出具相关证明,在完成登记后即可在区婚登中心领取新婚礼包)
咨询信息:
1.舟山市普陀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北路18号,咨询电话:0580-3032203)
2.舟山市普陀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27号1楼,咨询电话:0580-3062172)
08
三孩购房补贴
对夫妻双方户籍在普陀区且生育三孩的家庭,在政策有效期内购买商品房时一次性发放房票用于抵扣房款。
1.对于夫妻双方户籍在普陀区生育三孩的家庭,且本市范围内无合法住宅(名下无产权登记记录或批地建房申请),或以三孩家庭为单位的合计合法住宅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合法住宅含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中已预定、网签的商品住房),不包括自三孩出生之日起至新购商品住房之日(以网签签订时间为准)期间;
2.三孩家庭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三孩,申请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
3.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夫妻双方以及3个子女户籍均要落户普陀(其他家庭成员需在三孩出生前落户,因当兵、上大学户口迁出等情形除外),三孩认定以医学出生证明上载明的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为准;
4.购房家庭须购买房屋的100%产权;
5.政策期限内无房屋过户给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房屋买卖记录。
在政策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享受一次性发放20万元房票,用于抵扣房款。
申请时间:
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若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晚于2026年12月31日,须在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明等;
2.一孩、二孩、三孩医学出生证明;
3.购房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银行储蓄卡等相关资料;
携带上述材料,向房管中心窗口提出三孩家庭购房房票补贴申请,并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三孩家庭购房房票申请表》。
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0580-3064021。
09
公积金额度提升
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原有基础上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
1.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2.夫妻名下无自主住房,或已结清第一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
申报流程:
按照正常购房流程,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出具二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卡等佐证材料。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区分中心,0580-3022336。
10
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补贴标准及对象:
1.生育一孩、二孩的女职工,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2.生育三孩的女职工,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10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3.补贴对象为生育孩子的女职工企业,并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
补贴形式: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1.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产假期间最后参保地的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样式见附表)、出生医学证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等材料;
2.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
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在省本级的,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4.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根据大数据平台获取的生育信息、医保缴费信息和申请单位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审核参保缴费、补贴金额等信息。如女职工生育三孩,则由卫健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后交由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审核通过的,在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企业名称、女职工名单和拟补贴具体金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生育登记卡(如三孩需提供)。
普陀区人力社保局,0580-3019705。
本政策适用于普陀区行政管理区域
(不含普朱管委会、勾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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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普陀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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