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343273
消费过程中
遇到缺斤短两
你会怎么做?
市民徐先生选择了
投诉、维权!
图片:微信图片_20220515144346.jpg
去年以来,市民徐先生发现,从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购买的多罐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缺斤少两问题,他先后向蓝焰燃气公司、舟山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该问题。最终情况如何?《阳光热线》记者进行了跟踪采访。
今年2月28日,徐先生向蓝焰燃气有限公司投诉称,今年2月15日,自己从该公司购买了一罐瓶装液化气,称重后发现这罐煤气满瓶重量为30.25公斤,减去瓶身标注的瓶子自重16.4公斤,瓶中煤气只有13.85公斤,比煤气瓶充装量14.5±0.5的标准至少缺了0.15公斤。
此外,徐先生发现家中另一瓶煤气罐用完后,加甁身标注净重,实际充装量小于14公斤,缺0.2公斤。
维权过程:
1
早前
徐先生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前,已向蓝焰公司进行了投诉,蓝焰公司以电话方式进行了回复。
2
2022.3.9
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核实,但该煤气甁已使用,因此对其原电子秤进行了校对,电子秤计量准确。
3
2022.3.16
3月16日的《阳光热线》节目,市消保委上线,徐先生再次投诉。
4
2022.4.1
定海市场监管部门又对徐先生作了答复,但徐先生对答复并不满意。
为理清该问题的争议焦点,提出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的办法,市消保委于近日组织消费者、经营者、《阳光热线》记者进行座谈。
图片:微信图片_20220515144353.jpg
争议焦点
1、消费者徐先生认为蓝焰公司充装量应按1998年版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ysp-15钢瓶充装量,重量允许偏差14.5±0.5公斤)计量进行销售,最低不能低于14公斤。该煤气瓶充装量短缺0.15公斤,不可接受。
2、对蓝焰公司解释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已作废,目前按《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标注实际充装量的解释,徐先生认为老标准被新规替代,但新规对充装量没有具体规定,仍可适用。徐先生对市场监管部门按以《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作为误差标准依据不同意。
3、对煤气瓶用完后可能残存量进行提示标注。
围绕争议焦点
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蓝焰公司:
目前,蓝焰公司每瓶按14公斤煤气充装对外销售,蓝焰公司提供了消费者2个钢瓶11月7日、2月15日的单瓶充装记录与批量充装记录,显示两瓶均超装0.05公斤。消费者上述2个钢瓶所在19批次和18批次内超装0.65公斤与0.4公斤。同时出具了舟山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定合格的电子灌装秤检定证书。
此外,蓝焰公司提供了由消费者随机指定的2月15日某一时段的批量充装记录,结果20批次,超装1.3公斤。
蓝焰公司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工作人员仅用电话表示足额充装,未进行现场核对或指导其通过智慧甁扫码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中存在的0.15公斤计量差异原因未进行全面解释,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蓝焰公司表示加强整改。
对消费者提出的煤气瓶残存量的问题,出具了由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质量合格,丙烷和丁烷检测结果含量为97.36%(国家标准为不低于95%)。同时少量戊烷作为气瓶主要残留物,消费者提出的要求完全燃烧目前尚无法做到,公司按规定周期对煤气瓶进行清理保养,标注残留物没有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核对实际充装量。
市场监管部门:
1.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已于2012年10月1日废止,被《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替代,但新规未对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量作出规定。对此,蓝焰公司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8.6.2的规定,按实际充装量14公斤进行标注,符合相关规定。
图片:微信图片_20220515144357.jpg
2. 生产企业统一按照按14公斤液化石油气设定充装,符合定量包装的概念。对此,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14公斤最低容差下线0.15公斤和批量大于等于14公斤进行判断是否短缺,符合相关规定。
图片:微信图片_20220515144401.jpg
市、区两级消保委观点:
回应消费者的质疑不够规范。根据有关规定,蓝焰公司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应在三天内核查,并在查明原因后及时反馈。显然蓝焰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未就短缺的数据、产生的原因进行及时比对和分析,并以书面方式告知消费者,造成调解过程中,相关证据无法印证,消费者对蓝焰公司的不信任感明显上升。
对消费者的解释不完整。蓝焰公司不仅要向消费者解释该瓶煤气的计量状况,同时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还需要向消费者解释该瓶煤气所在批次的计量状况,是否满足平均实际含量大于或者等于实际标注。显然蓝焰公司对消费者的解释不够完整。
放心消费宣传有欠缺。蓝焰公司作为舟山一家国有企业,承担民生保障的重要职能,面对尚有一定基数煤气瓶用户,应在如何利用科技向善的力量,传递放心计量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但在调解过程,消费者对蓝焰公司计量的不信任感较强(根据蓝焰公司提供的该用户11月7日、2月15日的单瓶充装记录,均超装0.05公斤),其中原因值得蓝焰公司深思。
处理结果
蓝焰公司已于4月20日书面出具了用于核对单个与批量灌装是否符合要求的生产记录。包括消费者两个煤气瓶当时的充装记录和消费者临时指定某一时段的充装批次记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计量检验合格证等材料。
蓝焰公司于4月21日派专人与消费者进一步加强了沟通,消费者表示认可。
消费警示
1. 目前蓝焰公司提供的智慧煤气瓶已按《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充装信息标志和警示标签的规定进行标注,消费者收到煤气瓶后,应及时通过瓶身二维码,获取、核对该煤气瓶的相关信息,对相关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及时向蓝焰公司提出。
2.蓝焰公司按每瓶实际14公斤充装量进行标注和销售,消费者核对充装量如小于13.85公斤的,可以依法投诉。
3.请消费者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煤气灶具,确保安全高效使用燃气。
来源:舟山交通97
UID:291984
UID:303382
UID:1135240
UID:369704
UID:717688
UID:234757
UID:396019
UID:918409
UID:189785